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開展2021年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評估活動的通知
各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為進一步規范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建立健全誠信體系建設,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依法經營、誠信服務,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服務主題創建活動的通知》(人社廳函〔2019〕125號)精神,經研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2021年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評估活動?,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評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采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自愿申報、部門推薦、社會監督、擇優評選的原則,確定一批合法經營、誠信經營、服務規范、信用良好、成效顯著、社會認可的人力資源誠信服務機構。
二、參評條件
(一)機構登記成立時間滿1年以上,依法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在我區連續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滿1年以上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且近兩年無違法違規行為,無未了結的法律糾紛,無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各類“黑名單”的,均可自愿參加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評估活動。
尚在3年有效期內的廣西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單位不參加評估,已過3年有效期的,可自愿參加誠信評估復核,復核合格的可繼續確定為誠信服務示范單位。
(二)達到一定業務規模,具有較為完善的服務制度、服務設施、管理規范、業績優良。
(三)信用狀況良好,信用管理制度健全,投訴處理反饋及時,無有效信用投訴記錄,積極承擔社會責任,具有較高的服務滿意度和社會聲譽。
(四)積極參加誠信服務主題創建活動,認真落實誠信服務制度。
(五)協助政府部門完成相關人力資源服務等工作。
(六)一票否決事項(即以下任一條件不符合的不準予參評誠信示范單位):
1.機構設立的必備條件:必須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和必備的設施;必須有完備的機構名稱、公司章程和財務管理制度;
2.上報企業年報和統計報表:每年按相關規定向人社部門上報本機構人力資源服務開展情況的統計報表、企業年報公報;按有關部門要求開展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和稅務年報工作。
3.守法經營:參評機構近2年(2019年以來)未受到行政或司法處罰。
4.和諧勞動關系:一是參評機構近2年(2019年以來)未發生過勞動爭議案件;二是已發生勞動爭議案件,但能及時有效執行裁決書或判決書,保持和諧勞動關系的(重大社會影響案件除外)。
5.合規申領各項補貼:參評機構近2年(2019年以來)在申領各項財政補貼時,未出現人為的申報信息造假、蓄意非法套取財政補貼等違法違規行為。
6.按要求簽署《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服務承諾書》。
三、組織實施
首次參加和申請復核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評估活動同時開展。自治區人力資源誠信評估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誠信評估活動的開展和相關組織工作,誠信評估的日常工作委托廣西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組織開展。
四、申報材料
所需材料統一用A4紙復印,制作封面和目錄,并按以下目錄順序裝訂成冊(一式3份):
(一)《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以及相關證照復印件;
(二)通過人社、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年檢資料復印件;
(三)經營場地合法使用證明復印件;
(四)專職工作人員明細表;
(五)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單位推薦評審表;
(六)在冊員工簽署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服務承諾書;
(七)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檔案;
(八)《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單位評定標準表》填報自評得分;
(九)對應《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單位評定標準表》中其他各項佐證材料(除以上第(一)至第(八)項材料外)。
五、時間及步驟安排
誠信評估活動于2021年9月上旬啟動,12月中旬結束。
第一階段自評:2021年9月30日前,參加評估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完成自評,向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交自評報告,同時提交已完成自評計分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單位評定標準表》及相關佐證材料。
第二階段考評:2021年10月20日前,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在對所屬參評機構提交的自評報告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核和實地考察,并確定考評得分。2021年10月31日前,各市按不超過所轄區域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數4%的比例向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推薦自治區級誠信服務示范單位,并同時提交《202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單位推薦評審表》(一式3份)和相關的考評材料到廣西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秘書處(地址:南寧市金洲路33號,廣西人才大廈315室,聯系電話:0771—5510316)。
第三階段復審:2021年11月30日前,由廣西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組成評審專家組,對各市推薦的“自治區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單位”進行抽查復審,根據評審情況按各市不超過所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總數3%的比例初步確定“廣西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單位”,報自治區誠信評估領導小組。
第四階段公示:誠信示范單位評定結果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門戶網站及當地主要媒體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評定結果如有異議,可向廣西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書面反映,對反映的情況經調查后作出書面答復。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公布評定結果。被確定為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單位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頒發“2021—2023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誠信服務示范單位”牌匾。
六、其他事項
(一)各參評單位以自愿申報為原則,按照相關要求如實填報信息。評估活動相關資料可登錄廣西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網站:廣西人力資源網(http://www.noahwelder.com)下載。
(二)為確保誠信評估活動的公正、公平、公開,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771—5842296(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流動管理處),0771—5510316(廣西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秘書處),還可以通過廣西人力資源服務行業協會網站設立的“網上投訴”欄目進行實名舉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三)申報材料報送地址:南寧市青秀區金洲路33號廣西人才大廈315室。
(四)獲評誠信服務示范單位稱號的單位在3年有效期內如出現違規違紀和違反誠信行為的,一經核實將取消其誠信服務示范單位稱號,且2年內不得再次推薦申報參評人力資源服務誠信服務示范單位,并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行業協會網站上公示。
(五)本通知已涵蓋我區近年來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服務主題創建活動的全部內容,組織開展我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評估活動以本通知為準。
附件: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1年9月22日